女子为淡化脸上三道疤痕 祛斑不成反“毁容”
本想去美容院祛斑,不料脸上却多了三道长疤痕。市民陈女士(化名)求助,称自己在一家美容会所做面部护理,“祛斑”不成变“毁容”,前去维权却多次遭拒。□东方今报记者 夏萍/文 张晓冬/图
投诉:三次“祛斑”美容却留下三道疤痕
昨日上午10点,郑州市民陈女士(化名)向东方今报帮女郎讲述,自己遭遇不正规美容院被“毁容。”
2014年8月左右,家住航海路与未来路的她看到附近一家美容会所做宣传。想着能祛脸上的斑,陈女士就花2000元去办了一张美容卡。第一次做完“祛斑”治疗后,陈女士脸上留了一道疤痕,与周围皮肤相比成“凹”状。当时她没在意,以为过几天就会好的。没想到接下来两次“祛斑”美容,又留下了两道疤痕。一段时日之后,斑没有祛除,脸上的三道疤痕也迟迟不褪去,陈女士有点急了。
之后,她找到该家美容院的老板周女士(化姓)。周老板给她做了三次提升面部的美容,算是“补救”措施,可情况仍不见好转。陈女士这才意识到不靠谱,便及时去了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做治疗。
求助:不靠谱美容院以各种理由推辞
一年过去了,陈女士脸上的三道疤痕依然存在。今年7月底,她再次找到美容院,可对方始终以“送全年护理”等理由拒绝退款。于是,陈女士无奈之下向帮女郎求助。
随后,帮女郎就此情况咨询了律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如果美容院提供服务存在瑕疵导致顾客身体损害,美容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及其他各项经济损失。
顾客和美容院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美容院在收取费用之后,就应当顺利完成美容“祛斑”手术,确保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顾客的斑痕没祛除,反而因此留下三道刀疤并住院治疗,这说明美容院存在过错或严重过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张少春律师建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顾客可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依法维权。
陈女士觉得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尽管自己因为“祛斑”美容导致的三道疤痕而去医院做补救治疗花了不少钱,但她不想追究了,只想把当初办美容卡的2000元要回来。
解决:几番说辞下美容院老板全额退款
昨日上午11点30分,帮女郎陪同陈女士再次来到美容院,找到了负责人周老板。经过一番交谈后,周老板也表示愿意为陈女士做补救措施。如果陈女士执意退款,她会尊重陈女士的意愿,但要扣除之前所有次数的美容手工费。
帮女郎以“维权”、“法律”为说辞,最终“大获全胜”,周老板同意全额退款。
中午12点左右,陈女士收到了周老板转来的2000元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