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男婴被弃广场 警民接力救助

14.08.2014  09:44
民警对弃婴简单护理后,准备将其送往市儿童福利院。

  □记者赵腾飞李晓波通讯员贾建国文记者李晓波摄影

  阅读提示|昨日下午1时许,在中州路与启明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广场上,有市民发现一名被遗弃的男婴,随即报警。警方赶到现场,经过简单的护理,在确认男孩为弃婴后,将其送往洛阳市儿童福利院。

   【现场】半岁男婴被弃广场近三个小时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赶至中州路与启明路交叉口东北角核桃园广场。此时,瀍河区派出所交巡大队的民警和120急救车正在现场,一名护士抱着一名哇哇大哭的婴儿。

  据民警李蕙光介绍,下午3时27分,有市民报警称,有一名婴儿被遗弃在核桃园广场,天气炎热,孩子不停哭泣。“我们随后赶至现场,发现一名约半岁的男婴在婴儿车上大哭,现场并未发现他的亲人。”经现场民警初步检查,婴儿身上及婴儿车里均未发现有关男婴个人身份的信息。

  据报警市民张国强介绍,下午两时许,他在广场一角发现该名男婴,当时男婴正在婴儿车上熟睡,周围并未发现他的亲人。约20分钟后,男婴睡醒,开始啼哭,此时午后的阳光刚好照在婴儿车上,温度很高。“我当时喊了几声是谁的孩子,但是没人回答,阳光较强,我担心晒伤孩子,就将他推到阴凉地了。”张国强告诉记者,随后,他和附近乘凉的市民一起试图寻找男婴亲人未果,于是选择报警。

  据现场市民介绍,当日下午1时许,有一名约60岁的妇女推着婴儿车来此处乘凉,不知何时,这名妇女不见了。“当时以为是她去周围买东西了,没想着她一去不回了。

   【律师】遗弃者行为违法,涉嫌遗弃罪

  据来到现场的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王宏介绍,经初步检查,孩子身体外部特征并无异常,具体情况还需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随后,记者与民警一起将男婴送往洛阳市儿童福利院。经福利院医生初步检查,男婴患有唐氏综合征并伴有轻微心脏病。

  弃婴者的行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呢?对此,河南弘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秋喜认为,遗弃婴儿这种的做法不论什么原因都已经触犯了法律。“丢弃婴儿造成的后果严重者,会构成遗弃罪。”赵秋喜介绍,根据具体遗弃情况,遗弃者可能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