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强力推进“百姓食堂”建设

28.11.2017  20:07

今年以来洛宁县大力开展“百姓食堂”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建设“百姓食堂”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工作方案》,明确“百姓食堂”建设的目标、内容、步骤、标准、模式等内容,定期对 “百姓食堂”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召开“百姓食堂”建设推进现场会。县、乡、村多方筹措资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场所布局到设施配备,从人员培训到许可证办理全程加强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无偿捐赠消毒柜、保洁柜等设备;整合利用农村现有文化广场、村委大院、闲置学校等场所,按照餐饮服务许可标准进行改造,为“百姓食堂”提供场地保障。目前该工作正在全县加快推进,县政府要求各乡(镇)2017年至少建成一个“百姓食堂”。试点“百姓食堂”7月份建成至今,先后举办集体聚餐20余起,统一待客标准,避免铺张浪费。(洛阳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