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08.05.2014  16:06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水利厅防汛办公室 受理地址:河南省水利厅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人:王双琪 联系方式:0371- 65571040 
 办理依据: 《水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条,《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程序: 一、受理:由行政服务大厅 
 二、办理:王双琪 
 三、审核:防汛办公室主任 
 四、审定:主管厅长 
 五、告知: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20天 
 受理条件: 市水利(水务)局、省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5个(享有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市、县水利(水务)局的初审请示文件、《河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材料明细 1、建设单位申请; 
 2、有水利乙级以上资质的水利设计单位编制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3、市水利(水务)局、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五个(享有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市、县水利(水务)局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流域机构或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评审; 
 5、流域机构或省水利厅审批。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是否为行政审批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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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201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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