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民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08.08.2016  16:35

5月2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省民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建立整改台帐,细化整改措施,逐级下发整改责任清单,签订整改责任书,加强督导检查,从严从快推进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 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上半年,省民委党组中心组(扩大)进行了15次集中学习,内容涵盖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3月份,组织举办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宗教理论知识讲座。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党组书记作动员讲话并上辅导党课。“七一”前后,组织开展了“八个一”系列党建活动,即党组书记上一次党课、党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举办一次唱红歌比赛、开展一次抄写党章活动、参加一次“党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比赛、开展一次“党内关怀”走访慰问活动、进行一次党日主题实践活动、每名党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特别是党员干部在新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学习革命先烈精神,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党员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8月3日,党组中心组围绕《党委会工作方法》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进行了“四对照四反思”。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制度,落实委领导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对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流动党员摸清了底数,理顺了党员组织关系,加强了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开展了2016年度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居民活动,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开展了“立足岗位作贡献、服务发展建功业”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了结对帮扶和共建活动。机关党委与商丘柘城县东街村党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协议和精神文明创建帮扶协议,委领导为东街村党支部35名党员上了党课。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省委“主体责任深化年”要求,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书。制定了《省民委各级党组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暂行)》,促使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省直纪工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的通报。加强了机关纪委建设,探索纪检归口管理体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推动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 加强了民族工作机制建设。完善了民委委员制度,召开了省民委委员全体会议,张广智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确定2016年工作的重点和各委员单位的任务,充分发挥委员单位的积极作用,促进少数民族事业繁荣发展。推进精准扶贫。就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和使用开展了专题培训,改变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式,规范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机制,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组织民委系统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大检查,对个别地方实施扶贫项目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了查处通报,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效益。加强对民贸民品定点企业贴息贷款审核和跟踪监督。对定点企业贴息贷款政策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指导各地民族工作部门每季度对定点企业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分析总结。对违反金融政策的两家定点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暂停贴息贷款,列入“黑名单”,取消获得定点企业的资格。不断提高宗教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俞正声同志来豫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协调省直18个厅局重点围绕推进宗教法治化开展了宗教工作专题调研。编印《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宗教法律法规手册》、《宗教基础知识手册》。加强了宗教工作干部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成立河南省法学会民族宗教政策法律研究会,出台了《河南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办法》,在全省宗教界组织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不断增强政治观念、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引导宗教事务依法依规开展。指导宗教团体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了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宗教活动。

三是加大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力度。 提高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梳理执行中的薄弱环节,规范了程序,加强了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开展了懒政怠政问责活动。制定“懒政怠政问责年”具体方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7月14日,省民委领导同志带队到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开展了作风纪律检查,对各处室和各单位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通报。加强了对委属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委属单位对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自查自纠,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了各项制度。

四是促进了全省少数民族干部缺职问题的解决。 省民委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了在2016年市县乡党委换届2017年部分市和县(市、区)政府换届中落实少数民族干部配备任务的有关建议。加强与省人社厅、公务员局等部门的沟通,报送了《关于拓宽少数民族公务员队伍入口若干建议的函》,着力改善民族干部结构,积极探索解决少数民族干部青黄不接、急用现找难题。

五是完善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省民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责任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政府采购规定、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朝觐经费管理办法、委属单位人事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靠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

省民委将全面加强省民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思想素质的提升和工作作风的转变,为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