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扫黑办公布四起涉黑典型案例

01.09.2018  09:51

河南日报讯(记者李凤虎)8月31日,省扫黑办公布了四起涉黑典型案例。

南阳柏建伟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犯罪组织以柏建伟为核心,多次非法讨债、插手纠纷、充当“医闹”,组织实施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南阳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2018年4月28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被告人柏建伟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并处罚金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九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四年零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均被并处罚金。

周口韩东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06年以来,被告人韩东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组织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大肆在沈丘县赵德营镇及周边村庄开设赌场,收取“治安费”,长期采取暴力、威胁、滋扰、恐吓等手段,通过插手民间纠纷、控制赌场、发放高利贷、控制赵德营镇奶粉市场等手段,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8年5月7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被告人韩东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均被并处罚金。

安阳张新芳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犯罪组织以张新芳为组织领导者,在安阳市区范围内多次受雇参与暴力拆迁、插手他人经济纠纷,为歌厅、酒吧等娱乐场所提供非法保护等,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8年4月26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被告人张新芳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财产8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有36名被告人分别被并处罚金。

商丘徐亚飞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自2014年以来,被告人徐亚飞以支付报酬、毒品笼络、提供食宿等方式组织社会闲散青年,长期盘踞在商丘市梁园区中原车城一带,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讨债,替人收回逾期未付款抵押车辆,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徐亚飞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8年3月22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被告人徐亚飞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罚金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他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15名成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拘役八个月、缓刑一年等的刑罚。

省扫黑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要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