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团结之光映中原

11.11.2015  19:32

位于我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的河南省,56个民族成分齐全,是全国重要的民族工作大省。截至2014年底,全省总人口1066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46.5万人,是全国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份;少数民族中,回族人口124.5万人,居全国第3位。

河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始终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河南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坚持从河南实际出发,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政策措施,建立了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形成了“以团结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的富有中原特色的民族工作新格局。

打牢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河南省通过健全民委委员单位制度,充分发挥35家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采取政策拉动、项目带动、服务推动、扶贫联动等措施,不断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教育、体育、卫生等项事业的发展,加快民族聚居乡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河南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在全省中小学和大专院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宗教常识教育,开展“五个认同”的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同时,加强对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民族宗教政策观念和法律意识,并在全省伊斯兰教界形成了主麻日讲新卧尔兹、促民族团结的良好风气。

打牢民族团结的舆论基础。河南省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引导,积极弘扬民族团结正能量。加强了对各级各类新闻出版和文艺、广播影视、互联网管理部门和传统媒体及新媒体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了宣传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形成了宣传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舆论氛围。

打牢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河南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民族团结好(青)少年、好员工、好村官、巾帼模范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县乡村四争创活动。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组织热心民族事务的离退休人员和阿訇社首,建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等组织,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民族政策,防范化解民族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在易于发生不利于民族团结问题的相邻乡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友好乡村”活动,在多民族聚居的社区、街道、居民楼院和村寨开展创建民族团结文明社区(街道、楼院、村寨)活动,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环境,在全省各族群众中形成了比团结、比发展的良好风尚,全省涌现出一大批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

打牢民族团结的民生基础。河南省通过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让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如在清真食品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方面,形成了“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发展模式,受到了国家民委和兄弟省区的肯定。

河南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多民族和谐共生、薪火相传、血脉相续的摇篮和纽带,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舞台,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缩影。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捷的交通条件,使河南成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集散地。河南作为维吾尔族流动人口最为集中的省份之一,制定了一系列切实措施,让来豫务工的维吾尔族同胞“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能致富、共和谐”,涉疆服务管理的做法受到了各级领导同志的肯定。

今年1月,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同志到豫调研,对河南的民族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河南民族工作,是我国散杂居民族工作的一个典型代表,是我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成功解决问题的一个典型案例。河南将加大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力度,使民族团结之树深深扎根于中原大地,民族团结之花盛开在各族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