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阳市委书记魏新洪被监视居住 涉嫌受贿犯罪

31.07.2015  11:08

7月30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沁阳市委书记魏新洪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省检察院于2015年7月28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魏新洪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今年50岁的魏新洪现任沁阳市委书记,省检察院的案件情况报告中介绍,2011年至2014年,魏新洪利用担任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协调项目事宜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0万元。省检察院在意见中称,魏新洪利用担任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魏新洪简历

1984年9月至1988年9月在天津大学土木系热能利用与空气调节专业学习;

1988年9月至1991年4月,东南大学土木系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

1991年4月至1994年11月,焦作市建委工程科科员;

1994年11月至1997年8月,焦作市建委工程科副科长;

1997年8月至1997年10月,焦作市建委工程科科长;

1997年10月至1999年8月,焦作市体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9年8月至2004年5月,焦作市经贸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4年5月至2004年8月,焦作市经贸委主任、党委书记;

2004年8月至2007年10月,焦作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年10月至2009年1月,焦作市商务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9年1月至今,中共沁阳市委副书记、市长、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