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地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12.01.2018  08:41
近日,民政部公示了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我省嵩县、汝州市临汝镇东营村、孟州市西虢镇莫沟村、禹州市颍川街道寨子村、新野县新甸铺镇津湾村、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郝堂村等6个单位成功入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作用,民政部自2016年8月起启动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省民政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自愿申报、审核评估、媒体公示、实地验收,向民政部推荐了许昌市禹州市颍川街道办事处寨子社区等单位,最终成功入选6个。 我省入选的单位特色明显,当地党委政府对农村社区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推进有力、管理民主、群众参与广泛;在公共服务均等化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公共服务实现县、乡、社区服务协同;社区文化建设成效突出,社区环境优美、秩序井然、邻里关系和睦,具有较强辐射带动性和较高的推广价值。 (马战威)
我省4县(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
近日,民政部确定了首批48个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