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医学院校园物业管理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19.09.2014  19:24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对招标标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652号 校园物业管理招标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介绍

新乡医学院,位于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为确保学校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为师生创造良好、优美的教学和生活环境,提供优质的配套服务,学校决定引入物业管理竞争机制,通过制定符合其管理服务要求和标准的招标文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遵守“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从众多竞标物业管理企业中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服务态度良好的最佳对象为学校提供专业化管理与服务。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服务期限为壹年(2014年10月11日至2015年10月10日)。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及相关说明

1、要求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通过工商注册年审、具有物业管理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须具有一套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投标方选派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应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经理上岗证、且具备一定的学生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学历水平应在高中以上且具备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投标人在标书中提供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和物业管理骨干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更换或离岗。

3、在开标和合同授予之后,招标人有权重新验证中标人资质证明等相关证书,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以及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招标人损失。

4、除投标书中予以说明外,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在管理期间如发现未经认可的分包或转包,将被视为违约,招标人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投标单位须具备高校学生公寓基本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力量和技术水平。

6、投标单位在人员聘用、企业经营行为等方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投标文件中如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在中标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被视为不响应标书或违约或欺骗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含法律责任,一概由投标方承担。

三、报名及购标书的时间和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4 9 19 日起至 2014 10 8 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30, 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小院117室)。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371-56058523   

项目负责人:田群涛  电话:0371-56058516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开标(投标)时间、地点

1、开标(投标)时间: 2014 10 9 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投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小院开标室)。

五、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

交纳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和支票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参加本次投标而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收款收据及单位汇款信息,尽快到我公司财务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供应商请尽快到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中标服务费缴纳手续,来前请先联系我公司财务部(扶海洋0371-56602566)。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