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天广告牌危险指数增加,砸坏奔驰车谁担责丨以案说法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进入夏季,郑州多次发布暴雨预警。暴雨伴随大风,广告牌潜在危险指数增加。广告牌设置在外,需要承担起哪些责任?7月26日,记者从巩义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执行完毕一起广告牌砸坏奔驰车案。
2021年4月29日下午,巩义市刮起大风。市区一饭店广告牌被大风掀掉,坠落时砸中停放在门面房前广场上的一辆奔驰车。新车刚买三个月就突遇横祸,多处受损。车主张某索赔损失却找不到正主——房主邰某表示自己早已将房屋出租,掉落的广告牌系租户温某悬挂安装,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温某认为,广告牌虽是自己安装的,但饭店经营不善,于2020年7月份已关门退租,且张某车辆停放的位置不是规范的停车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随后,张某将饭店门面房的所有权人邰某及原租户温某起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巩义法院经审理认为,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张某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邰某门面房前的广场上,该广场虽未规划停车位,但也没有设置禁停标识。张某车辆受损是因饭店广告牌脱落砸到所致,温某是否将所租赁的门面房交还给邰某,均不改变其是饭店广告牌的设置人身份。温某作为饭店广告牌的设置人,对其悬挂的广告牌负有维护、管理、安全监测和检查责任,遇有可能发生暴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时,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温某未尽到相应职责,对悬挂的广告牌放任不管,故应当对张某车辆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面对10万元的索赔,温某自觉委屈,再加上近年来生意亏损,就一直拖着不肯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雷鸣及其团队书记员马恬恬积极和当事人联系沟通、释法明理。7月25日,被执行人将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贾凤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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