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评论:为人民代言 为人民立法

22.09.2014  11:31

  立法,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职权。即将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审议我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等三部条例。

  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法规,对河南省区域范围的每个人都有约束力。因此,立法的严谨和慎重,超出很多人的想象。会前深入调研、听取意见,会上慷慨陈词、发表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工作常态。每次会议上,厚厚的关于法规的说明、草案、对照材料等,都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近年来,为了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不少条例在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三次审议,有的还专门召开了立法听证会。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省人大代表的普遍心声。顺应人民群众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强烈愿望,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的立法重点向经济和民生领域倾斜。在经济领域,先后制定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信息化条例、供用电保护条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这些法规旨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规范市场秩序,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特别是今年5月通过的河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适应了形势需要,对于加强我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推进临空经济发展意义深远。民生方面,制定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了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推动污染治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修订了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现均衡发展和素质教育,使我省义务教育事业进入了全免费时代。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年之际,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将满怀信念,牢记人民嘱托,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在新的征途上继续为人民履职尽责。(记者 刘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