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大力推行人民观审团制度

29.07.2014  14:40

新野县人民法院法院利用作为”全省人民观审团制度基层试点法院”这一优势,结合实际情况大力推进人民观审团制度。广泛吸收一般群众、基层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作为人民观审团成员,“动员群众力量,化解信访难题”,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扩大人民观审团适用案件类型。除了在刑事案件中运用外,还将人民观审团制度扩展到民事、行政审判。根据案件类型和性质,保持人民观审团成员中各类人员适当比例,使得人民观审团的合议意见更加具有参考价值。

二是扩展人民观审团成员库。将符合条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社会法官、职业律师、媒体记者纳入人民观审团成员库外,还结合基层实际将符合条件的基层组织的党员干部也吸收进来,更好的发挥人民陪审团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群众优势。

三是提高人民观审团的监督力度。对于人民观审团的意见合议庭作为重要的参考。合议庭没有不采纳观审团意见的,除了要在裁判文书中予以说明,主审法官还要当面向观审团做必要的解释。

四是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对人民观审团工作的广泛支持。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齐宗波带领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到法院视察。对案件的庭审程序和评议程序进行全程的参与,使人大代表们更加全面的了解人民观审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