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机构入围项目的澄清公告2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490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就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机构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490号
公告日期:2014年8月25日
开标日期:2014年9月16日
二、澄清信息:
1、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而非河南分公司负责人签字。
2、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拟用于本项目主要实施人员一览表”,请将人员学历和职称内容一并填写,表格可略作改动。
3、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投标人资格情况一览表”涉及的营业收入、纳税情况,应提供河南分公司的数据。
4、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投标人资格情况一览表”涉及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应填写现有正在使用的基本户信息。
5、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投标人资格情况一览表”,请将负责大病医保业务专职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一并填写。
6、招标文件第九章“详细评标标准”中“总公司”是指投标保险机构所属子公司总部。
7、招标文件第九章“详细评标标准”中机构网点和服务队伍中都要求“应出具集团公司书面支持文件”,应提供总公司按公文审签流程发布的正式公文。其中:“服务队伍”人员指截止2014年7月底前,在河南省范围内现有人员且缴纳社保记录的人员。
8、招标文件第九章“详细评标标准”中机构网点和服务队伍内容中规定: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能有一家子公司参与投标,但允许参与投标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支持下,仅限使用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内其他子公司的服务网点及服务队伍资源,与业绩无关。
9、招标文件第九章“详细评标标准”中“相关业绩”的计分原则上以地域为标准,即每个地方只要具有本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所列其中项之一的便可得分,不重复计分。省外业务按属地原则,提供总公司下属各省分公司的业绩。省内业务应提供河南省分公司业绩。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 编:450003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