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乡市残联理事长杨雷洲受贿9.5万 获刑9年

01.09.2014  16:45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9.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8月29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认定,原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杨雷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杨雷洲生于1956年10月,研究生文化,原任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党组书记。去年以来,有残疾人在网上举报杨雷洲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贪污等多种违法情况。今年7月,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通报了新乡市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杨雷洲被“双开”情况,根据该通报,杨雷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经新乡市纪委研究报市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经新乡市监察局研究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指控,杨雷洲涉嫌受贿罪。法院审理后认为,杨雷洲利用担任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9.5万元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