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沥青炒砂厂搬迁燃气工程施工及并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31.10.2014  18:49

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申请沥青炒砂厂搬迁燃气工程施工及并网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新乡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4年11月3日起至2014年11月7日止。

1、采购项目名称:沥青炒砂厂搬迁燃气工程施工及并网(预算金额50万元)

2、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两个调压站建设、供气管道施工并网。最大标准用气流量1600Nm3/h

3、申请单一来源事由:

新乡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政文[2002]73号确定新乡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在新乡市规划区内亨有管道燃气独家经营权。以往我市支付采购和其他所有燃气工程无一例外均由新奥公司承担,根据以上实际情况,我单位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需有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地址:劳动中街463号,联系人:谢军贤,联系电话:2023637)、新乡市财政局(地址、联系人:朱琳,联系电话:3688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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