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省评价方案》

13.12.2018  16:24

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省评价方案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张涛就《省评价方案》进行情况说明和政策解读

  

  12月12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张涛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进行了情况说明和政策解读。河南日报、河南省电视台等近20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为有效督促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简称《国务院评价办法》)。依据评价办法,我省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省评价方案》)。

  

  张涛介绍,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在保障“两基”历史任务全面完成、推动国家重大教育政策项目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证明,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是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制定我省的实施办法,建立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制度,落实国家对我省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既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我们通过实施本方案,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全面正确地履行教育职责,确保国家和我省教育政策的贯彻执行。

  

  针对评价办法形成的过程和内容的设计等问题,张涛指出,研究拟定评价办法主要经历了学习解读、广泛调研、深入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再次反馈六个阶段。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等共40余条内容,基本涵盖各级人民政府应履行的教育职责。实际操作中,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根据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当年重点任务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评价工作重点、实施细则,细化评价指标,这样有利于增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张涛介绍,2019年,我省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评价的指标体系,确定年度评价的重点内容,在全省启动评价工作。

  

  (新闻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