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服务期内特岗教师最后一次认定
近日,《河南省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9月20日起,河南省将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我省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政策,自2018年起不再招录无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本次认定是对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最后一次认定。
根据《公告》,全省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9月20日~10月12日。2018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范围,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即具有河南省户籍;持有河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河南省。
其中,第一类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第二类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的;第三类为在服务期内的我省特岗教师,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与考取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根据我省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政策,自2018年起不再招录无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本次认定是对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最后一次认定。
学历、普通话、思想品德均须达标,造假骗取将5年内不得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有哪些标准
《公告》对于教师资格的相应学历有严格标准。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除了学历,所有类别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樊雪婧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