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民政局敬老院锅炉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0.10.2014  20:40
1、招标条件
灵宝市民政局敬老院锅炉用煤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宝市民政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灵宝市民政局的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灵宝市民政局敬老院锅炉用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灵宝市民政局敬老院锅炉用煤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FDZB-2014-614;
2.3 供煤工期:15日历天;
2.4 供煤地点:灵宝市各乡镇敬老院;
2.5 煤质要求:发热量大于每千克5500大卡以上;
2.6 采购数量:90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煤炭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3.3、投标人的生产/经营资质(煤炭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
3.4、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5、具有近两年内的煤炭销售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 12:0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灵宝市治黄局对面)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4.3 报名须知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1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3 近二年以来煤炭销售项目的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为准)2份;
4.3.4 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民政局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398-8863824、13839867769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8-8859666、15039899997
联系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工业西路治黄局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