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老赖拒不支付14万报酬获刑两年 各种方式逃匿

31.12.2015  09:31

  □记者 李晓波 通讯员 石笑飞

  本报讯 因拒不支付14万多的劳动报酬,并且以各种方式逃匿,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据了解,今年11月份河南省法院系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以来,洛阳有13人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常某某组织郑某等19名农民工到其承包的孟津县两个在建小区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常某某应付郑某等19名农民工工资总计143915元。

  今年2月份,常某某从承包商处拿到全部工程款后,挪为他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郑某等19人向孟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今年5月20日,孟津县人社局对常某某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5月底前支付拖欠工资,但常某某逾期拒不支付且以各种方式逃匿。

  经孟津法院审理后,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常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据了解,今年11月份河南省法院系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以来,截至目前,洛阳两级法院共排查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593件,涉及农民工631人,涉及金额7000余万元,结案425件,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