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都网贷系统:“投资有风险”并不适用于股权众筹每个阶段
07.08.2015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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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兴起,公众参与门槛降低,私募走向公募,少数人的专业游戏变为普通人的创业故事。然而,以股权回报投资的形式,决定了股权众筹已不是一般的理财活动,债权转为股权,与其他互联网金融形态也将大不相同。
任何一种投资行为,都伴随着“××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忠告,股票如是,P2P如是,众筹亦如是。处于2015年股市大幅跳水,以及P2P频繁跑路的环境中,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同时,更对这一不变定律有了深刻认知。
不过,股权众筹也有与上述两者的不同点。不管是P2P,还是股票投资,在投入金钱的刹那,就跟随了风险。而股权众筹,在真正进入项目实施阶段之前,还有一个筹资的过程。筹资,无非成功与失败,当一个项目融资失败时,理应归还相应的投资资金。即,此时平台或融资者以“投资有风险”来拒绝还款的行为是违法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指出,在筹资阶段,因在既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预期的融资额导致项目无法运作时,融资方持有投资人资金,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因此,也就是说,“投资有风险”并不适用于这一阶段。
而当股权众筹项目筹款成功时就另当别论了。融都网贷系统(股票简称:融都科技,股票代码:833102)了解到,筹款成功并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后,相当于投资者拥有了该项目的股权,成为了该项目的股东,那么,项目成则投资者盈,项目损则投资者损。此时,要求如现阶段国情下P2P平台常用的“兜底”来赔付投资者,是不现实的。
因此,问题归结到最后,不管筹款成功与否,对于投资人来说,识别一个好的、优质的项目始终是最关键因素之一。除此之外,融都网贷系统认为,一个成功筹资的项目反映了公众的意志,进行良好的投后管理方能保证项目良好运作,从而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编辑:闫志阳本文来源: News.Zynews.Com
07.08.2015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