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记”:刘铁男贪腐案始末

10.12.2014  23:08

    10年受贿3500余万元 刘铁男一审被判无期

    原标题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铁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铁男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收受上述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铁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刘铁男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刘铁男所犯受贿罪行,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应依法惩处。根据刘铁男受贿的数额及情节,鉴于其归案后主动坦白交待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刘铁男贪腐案始末===

    起因

    2012年12月6日上午,《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微博向中纪委实名举报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对他人恐吓威胁等问题。

    辟谣

    针对2012年12月6日微博上《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伪造学历、与商人结成官商同盟等问题,2012年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上述消息纯属污蔑造谣。国家能源局新闻办有关人士表示,2012年12月6日还将就此事刊发正式的新闻稿。

    接受调查

    2013年5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立案检查

    2013年8月8日,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铁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刘铁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金礼品;道德败坏。

    双开处分

    刘铁男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铁男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4年6月23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已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铁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铁男利用其担任国家计委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审理

    据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9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刘铁男受贿一案。

    据河北廊坊中院微博公告,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12月10日9时30分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刘铁男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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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珂 联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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