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手机当新机出售 通讯店被判十倍赔偿

29.03.2016  19:05

羊城晚报讯  记者谢颖,通讯员黄彩华、刘靖贤、张锦恩报道:日前,东莞的胡女士在厚街镇一家通讯店买了一台iPhone5S,却发现手机在开机前已被激活过。胡女士要求退换,店方拒绝,并在此前的购机票据上写下“假一赔十”。经苹果官方售后检测中心确认手机为二手翻新机后,胡女士将该店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判决通讯店向胡女士支付十倍赔偿款4万多元。

2015年6月26日,胡女士在厚街镇一家通讯店花4288元购买了一台国行正品iPhone5s。拆封开机后,胡女士通过苹果官方网站查询手机的保修期限,发现该手机的激活日期竟然为2015年4月26日。2015年6月28日,胡女士和丈夫再次来到通讯店,要求店里更换一台全新原装未激活的国行正品iPhone5s。但店里拒绝更换,也不同意退货,店员在胡女士此前的购机票据上写下保证,内容为其所购买的iPhone5s是“原装正品全新手机,假一赔十”,加盖了店里的收款章,并由店里员工签字。

胡女士随后将这台iPhone5s拿给虎门苹果官方售后检测中心检测。该中心称,这台iPhone5s确是二手翻新机。

2015年9月,胡女士将通讯店告上法庭,要求手机退货,店方退回货款4288元并支付十倍赔偿4288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综合多项证据,可以证明胡女士确实在该通讯店有购买案涉苹果手机,店方有作出假一赔十承诺的事实。并对案涉苹果手机不是全新手机的事实予以确认。

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店方支付胡女士十倍手机购价款42880元。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谢颖、黄彩华、刘靖贤、张锦恩

责任编辑:王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