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县级兽医实验室运行良好

27.10.2014  11:15

  为加强对我市已通过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的县级兽医实验室的监督管理,保证实验室出具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科学性,确保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活动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促使其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管理水平,按照《关于开展县级兽医实验室考核的县级兽医实验室监督评审的通知》的要求,10月14日-10月20日,市疫控中心组织专家对我市5个县级兽医实验室开展了监督评审工作。

  此次监督评审,考核专家采取现场查看材料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法,针对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工作人员、实验室管理、检测工作、档案管理等六大项21小项进行了全面评审。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反馈,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对于规范实验室内部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成效。

  评审结果显示,我市5个县级兽医实验室目前运行状态良好,基本保持了获证时的管理水平。但是评审中也发现了例如疫控中心班子调整后,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未及时修订;实验室经费短缺,无法满足监测需要;行政区域重新划分导致的实验室人员分流等十余项新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疫控中心已向相关县(市)进行了通报,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