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恋人误入歧途 魏都人民检察院助其改过自新

05.11.2015  09:42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邓超 通讯员 宋二歌)恋人李甲、李乙(女),因贪占小便宜,临时起意,推走他人忘记上锁的二轮电动车。热恋中的情侣瞬间变成了犯罪嫌疑人,是将这对恋人一起送上被告席还是对其从轻处理?几经思量,综合考量后,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依法对其二人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这是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二犯罪嫌疑人是一对恋人,因一时贪念,才误入歧途。案发后,二人退还了被害人的电动车。主观恶性较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们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处理决定。”该检察院检察官张晓燕说。

  李乙在许昌市某药店工作,和李甲是恋人。2015年8月5日,李乙告诉李甲说,她想去某大药房了解一下其他药店药品的价格。于是,李甲和李乙就乘一辆摩托车来到了许昌某大药房。李乙进去询问药品药价,李甲在外等候。在等李乙的时间,李甲看到药店门口停了一辆电动车,因电动车的钥匙没有拔,李甲就上去把电动车的钥匙给拔了。李乙出来后,他拔掉了该电动车的钥匙,并让李乙骑上该电动车。

  起初李乙不敢骑。李甲骑了一段距离后,交给了李乙。两人骑着偷来的电动车来到李甲朋友住处,李甲告诉其朋友说该车是其女朋友李乙的,先放在其朋友住处一段时间。

  8月5日晚上,被害人张某下班后发现自己停放在药店门口的电动车被盗了,赶紧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后,通过药店及沿途视频监控,认为李甲、李乙有重大嫌疑并对其进行传讯。经讯问,李甲、李乙供述了其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2370元,9月20日,李甲、李乙盗窃一案被移送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品行不端,鬼迷心窍,我不仅害了我自己,还害了我的女朋友,检察官,你救救我女朋友吧!

  “我还得考药剂师资格,我还想找一个更好的工作,我不想被追究刑事责任啊!”受理此案后,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晓燕第一时间讯问了李甲、李乙。一见到检察官,李甲说是自己害了女朋友。李乙则泪流满面,说话几度哽咽。看着这一对恋人,检察官张晓燕心里一阵酸楚。二人均为27岁,正值青春年华,本应该是在外打拼的年龄,却因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道路。张晓燕暗下决心,一定要帮助这对恋人,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了能够尽快促使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张晓燕找到被害人张某,希望她看在李甲、李乙和其年龄相仿,已经返还其被盗财产的份儿上原谅二人。在张晓燕的努力下,被害人最终原谅了二李,希望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理。最终,按照《刑法》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李甲、李乙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可以安慰他们一时冲动受伤的心灵,又可以让他们回归社会找到适合的工作,这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更是刑事立法的精髓所在。”该检察院副检察长徐云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