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国务院批复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 定位为区域性中心城市

21.07.2017  11:20
投实消息:7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72号》,原则同意《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焦作市定位为中原城市群和豫晋交界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通知》提出,焦作市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75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4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以内。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通知》还提出,焦作市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