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仪器及实验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07.01.2015  21:23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检测仪器及实验设备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仪器及实验设备项目

1.2项目编号:汴财询(2014)167号

2. 项目简要说明:

2.1投标限价:40万元人民币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第一标段)

2.4采购内容:噪声频谱测量仪1台、不分光红外线分析仪1台、黑球、湿球温度计1台、个体噪声剂量计(本安)2台、5L/min-30L/min采样器(防爆)5台、5L/min-30L/min采样器2台、1L/min-5L/min采样器(防爆)5台、0—1L/min采样器(防爆)5台、温湿度计2台、高频电磁场测定仪1台、超高频电磁场测定仪1台、紫外线强度测定仪1台、万分之一分析天平1台、千分之一分析天平1台、去湿机1台、样品混匀器1台、磁力搅拌器2台、离心机2台、红外线干燥箱1台、白金坩埚5台、玛瑙研钵    2台、粉碎机1台、孵卵箱1台、组织捣碎机1台、照蛋器1台、水浴锅1台。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天内交付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采购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3.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 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

4.1购买询价文件时间:自2015年1月7日起至2015年1月12日16:3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30至11:30,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购买询价文件地点: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7号窗口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各潜在供应商前往购买标书时请提前致电靳先生(电话:13333787188)。

4.3询价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4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该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备注: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询价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报价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届时请各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务必出席开标会议(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法按时到场参与,请务必在投标前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管办(电话:0371-23152555)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将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5.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帐户以转账形式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四舍五入取整数)和资信保证金(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0%,四舍五入取整数),并及时去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换取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收据,将收据(或汇款单据)附在投标文件中。

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帐  号:0000 0114 5810 4036 40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71 - 2388618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1 – 56058527 / 5605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