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局痕迹物证激光发现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安局委托,就开封市公安局痕迹物证激光发现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局痕迹物证激光发现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2014】137号
二、采购内容
痕迹物证激光发现设备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媒体:《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
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10月21日10时00分
评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组长:张二峰
评标委员会成员:纪新 孙爱萍 王方丽 胡轲
监督人员:敬超 朱文军
见证人:程堃
五、中标信息:
开封市公安局痕迹物证激光发现设备项目
中标人:苏州晓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35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公安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1-25323186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37812171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开封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