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附属建构筑物土建施工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EC—A20150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郑发改设(2013)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35%;65% 。招标人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厂区附属建构筑物土建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经初步设计批准,项目总投资为342751万元。设计规模为6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铺设管径DN3000-DN3500钢筋混凝土污水干管,全长约30.6km。污水处理采用脱氮除磷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紫外消毒池,污泥处理采用厌氧消化+热干化处理工艺,再生水采用臭氧脱色工艺,出水水质指标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2建设地点 
 工程建设地点: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规划郑州新区(中牟)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内。 
 2.3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情况: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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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已完工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出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等资料,缺一项业绩无效),类似项目指完成过5万吨/日及以上的类似污水处理工程。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建筑或市政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投标报名时所报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在投标和施工期间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且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3.4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所报项目经理)。 
 
 3)201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或虽有但无败诉的相关证明材料)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3.5财务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1、2012、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报名。 
 4.2报名携带资料: 
 (1)   单位简介;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关系); 
 (3)   营业执照(副本); 
 (4)   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项目经理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若有)、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6) 投标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7)投标人2011、2012、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投标人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所报项目经理)及信誉要求中投标人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到通知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系人:刘智 
 电 话:0371-566702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系人:常海亮、侯东晗、刘梦婷 
 联系电话:0371-86662408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