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正直的两府通判刘以实

04.08.2014  15:24
  刘以实,原名刘成章,字达甫,号锦堂,中站区许衡街道西冯封村人。刘以实墓原在西冯封村北刘氏祖茔,墓前立有一通古石碑,碑首刻有两条缠身蛟龙,龙头相对,雕工精致,惟妙惟肖。龙头中间有一火球,火焰缭绕,火球下面方框内阳刻“圣旨”二字。碑身正面阴刻:“奉直大夫刘以实之墓”。碑阴刻有碑文,介绍了刘以实的生平事迹。墓碑高大壮观,立碑时间为清同治四年(1865年)三月初十日清明节。前几年因建工业集聚区,刘以实墓及碑随刘氏祖茔搬迁至中站区北山刘氏新茔。

    据碑文记载:“公原名成章,因嘉庆十八年(1813年)猾匪中有与公同名,蒙皇上钦赐改名‘以实’。皇上彼时因贼匪突进宫闱,降旨斥责大小臣工,皆不能以实心行实政,故钦改此名。”碑文中提及的“贼匪突进宫闱”是什么意思呢?嘉庆十八年九月,嘉庆帝去木兰围场(在今承德市)秋猎。九月十五日,天理教信徒趁机攻入紫禁城,但因力量悬殊而被清军击败。嘉庆十八年为癸酉年,故这次事件史称“癸酉之变”。“癸酉之变”暴露了朝廷官吏因循疲玩、军纪涣散的弊端。而匪徒中竟然有一人与刘成章同名,于是嘉庆皇上就让刘成章改名叫刘以实,为的是让刘以实及所有大小朝臣都能“以实心行实政”。

    碑文记载:“公之质鲁,公之心诚,公之用功实纯。童稚时,好读书,家虽贫,亦手不释卷。于弱冠(20岁),入郡庠(府学)。”据碑文可知,刘以实生于乾隆十九年(1754年),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中举人,“时公年三十五岁”。乾隆五十四年《怀庆府志·选举志》乾隆戊申科条下记载:“刘成章,怀庆府人。”这与碑文记载的吻合。刘以实从此走上仕途,在浙江、湖北就职,先后任罗田、嘉鱼、角城、利川、来风、黄安、富阳和富平等县事。任武昌、汉阳两府通判(通判,古官名,在知府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

    碑文记载了两个刘以实秉公办案的事例。

    刘以实在嘉鱼县(今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任职时,有两家因地基发生了纠纷,告到县衙。两家为了打赢官司,“各许五百金”。两家都拿出银两想贿赂刘以实,但刘以实“皆不纳”。刘以实并没有当堂断案,而是让他们回去协商解决。“即此一事,以观公之廉洁可知矣。”从这件事就可看出,刘以实是位廉洁的清官。

    一次,刘以实从利川县辞职回府,路过恩施县(今湖北省恩施市)时处理了一宗冤案。恩施县有一个人去县衙告一个江西客商,说江西客商盖会馆时刨了他家的坟地,并拿出一根骨头来作证。恩施县县令钮公既不调查也不审讯,“遂将江西客商收禁”。江西客商家人就去府衙告状。知府谭太尊就委托刘以实查办此案。刘以实带人拿着锹镢工具在原告坟地四周搜寻,结果连一根别的骨头也没找到。刘以实“将原告当场掌责,饬伊诬告。”刘以实回县城见钮公,“两下争闹不已”。刘以实面禀知府谭太尊,具实呈报,“将案全翻,大饬钮公之非。”“公之不避权贵又可见矣。”由此可以看出,刘以实正直不怕权贵。

    “公在官之日,绝不使民间造孽之钱,各处卸事后,民情爱戴,驾舟赶送食物者络绎不绝。”刘以实无论在哪里任职,都深受当地百姓爱戴。

    “公年老告职,于浙楚两省,蒙皇恩三次加三级,晋封奉直大夫。”道光十一年(1831年)去世,享年7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