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一老师绑架杀害辅导学生被处死刑
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下午向媒体通报:2012年4月22日因绑架并杀害辅导学生的某培训机构辅导老师张奋生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1日上午9点30分受委托依法对罪犯张奋生宣告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其犯绑架罪核准死刑的裁定,随后,张奋生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据通报,张奋生是广东惠东县人,1981年出生,大学文化,已婚并有一个5岁的儿子。此前曾是惠东县安墩镇的一名老师,后又曾在惠州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做辅导教员。因赌球输了巨款,最后连借的6万元准备开公司的钱和信用卡透支的6万元也被其输光,因无力偿还巨额债务,张奋生想到曾辅导过一年的17岁高一学生阿智家庭条件比较好,就选定其作为绑架的对象。
2012年4月22日中午12点,张奋生将阿智诱骗到惠城区河南岸其所居住的出租屋,在其欲用煤气罐将阿智打晕时遭到反抗,张奋生便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朝阿智的颈部、脸部及头部乱砍,并用绳子、透明胶纸将阿智捆绑起来,再使用阿智的手机发信息给其母亲,勒索人民币66万元。当晚21时30分许,张奋生发现阿智停止呼吸。次日凌晨2时许,张奋生到楼下吃宵夜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医鉴定,死者阿智被他人使用锐器(类刀具)砍击切划致全身多处软组织裂伤,左侧颞浅动脉断裂,大失血而死亡。
该案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张奋生被提起公诉后,惠州市中院于2012年8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认定张奋生作为一名老师,沉迷于赌博,为了偿还巨额赌债竟精心策划绑架了其曾辅导过的学生并向学生家属勒索66万元,并持刀砍杀学生阿智的头、颈部等要害部位多达28处,导致被害人失血死亡,其手段残忍,主管恶性极深,依法认定张奋生犯绑架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张奋生及其辩护人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其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为由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广东省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奋生实施暴行,并放任阿智死亡,主观上具有间接杀人故意,且犯罪动机卑劣,作案手段凶残,最终维持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