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非法倒废机油 水源被染成黑红色(图)
废机油池发出刺激性气味让执法人员掩鼻
电白一男子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批捕
620吨“废机油”,倒在仅用塑料胶底纸铺底的贮存坑,导致四周恶臭难闻,近百亩山林枯萎。近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一男子黄某因在沙院镇海尾村委会石沙岭非法搭建危险废物处理场,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水源被染成黑红色
5月27日,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沙院镇海尾村委会石沙岭有人非法倾倒“废机油”。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区沙院镇海尾村委会石沙岭挖有个约650立方米的“废机油”贮存坑,坑内贮存“废机油”达620多吨。
所谓的“贮存坑”,仅用塑料胶底纸铺在坑底,表面用塑料胶底纸覆盖,难掩“废机油”散发出强烈的刺激性气味。经检测,贮存坑内的“废机油”都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因大量渗入地表,导致周边近100亩林木枯萎,水源被染成黑红色。离贮存点不远处便是村民居住的村庄,附近还有鱼塘、农田、菜地、荔枝园等。
1斤废机油污染千吨清水
经查,该“废机油”贮存点为附近沙院镇海尾村村民黄某于今年5月初搭建,用于贮存他人收集过来的“废机油”,经过贮存和简单处理后再卖出并从中牟利。据介绍,这些“废机油”中含有致癌、致突变、致畸形物质及废酸、重金属等物质,难以自然分解,对环境的污染相当大,一旦渗入泥土中,土壤几十年都无法修复,1斤废机油可污染1000吨清水。
法规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而黄某的“废机油”贮存场没有办理任何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的合法手续,没有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
由于黄某非法贮存“废机油”的行为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两高《解释》之规定,黄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将该案依法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8月28日,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