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24.11.2021  07:40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首席记者陈朋冲记者马千惠

近日,《郑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印发。

依据《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在郑州全市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同时,郑州市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方案》明确,根据国家层面有关电子证照标准、规范、样式的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相关主管部门将电子证照归集至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省、市企业电子证照库实现数据统一、实时更新。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对部分审批材料容缺办理

方案》提到,按照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直接取消审批共68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审批改为备案共15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要提前告知企业,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后方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实行告知承诺共37项,有关主管部门要一次性告知企业经营许可条件、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共406项,含中央层面设定403项、河南省层面设定3项。

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清单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经营

方案》提到,郑州市各单位务必按照本部门职能认领国家、省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并梳理出相关清单。郑州市政府将定期向社会公布郑州市清单的调整更新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方案》还明确,对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的企业,增加实施《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共69项)》规定的改革试点举措,自贸区郑州片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该清单进行梳理,进一步提高改革试点实效。自贸区郑州片区所在的金水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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