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卫辉市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辉市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4〕816号文下达投资计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卫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卫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工程规模:本项目解决卫辉市孙杏村镇、上乐村镇、后河镇、李源屯镇、顿坊店乡、庞寨乡6个乡(镇)14个行政村19265人和24所学校(上乐村镇、唐庄镇、李源屯镇、顿坊店乡、庞寨乡、安都乡、石包头乡)5288名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2.2工程地点:卫辉市境内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规定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八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WHYSAQ-2014-JL)项目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工程结余资金实施监理全过程部分);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WHYSAQ-2014-01):水源井工程及附属设施(9眼2900延米深机井及配套);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WHYSAQ-2014-02):8个供水站管理房、7个蓄水池、主管网土方开挖回填、14个村阀门井等工程(土建工程);
第四标段(合同编号:WHYSAQ-2014-03):上乐村镇(琉璃堂、北辛庄、赵村、东关庄、西关庄、船流庄、琉璃堂小学、北辛庄小学、上乐镇第三中学、段庄小学、武庄完小、曲律学校)PE塑管采购及安装(长71372m);
第五标段(合同编号:WHYSAQ-2014-04):李源屯镇(东良村、东良村学校),庞寨乡(西柳卫、东柳卫、柳卫完全小学)PE塑管采购及安装(长83688m)。
第六标段(合同编号:WHYSAQ-2014-05):孙杏村镇(秦堤村)、李源屯镇(梁寺村;后河镇(刘堤村);顿坊店乡(闫屯村、闫屯小学、后稻香村、后稻香小学、小双村学校、郜村学校);唐庄镇(唐庄学校);安都乡(秦爻小学、三皇庄学校、上枣庄学校、南关村学校、北关村小学);狮豹头乡(正面完小、罗圈小学、大池山完全小学、黑炭窑小学、羊湾小学、山岭小学)PE塑管采购及安装(长60571m)及14个行政村的立杆、水龙头5824套;
第七标段(合同编号:WHYSAQ-2014-06):井盖及水表井箱的采购(全市14个行政村的井盖95套、水表井箱5836套);
第八标段(合同编号:WHYSAQ-2014-07):水表采购(14个行政村和部分学校的DN100水表 (含铜锁闭阀) 22套、DN15水表(含铜锁闭阀) 5836套);
2.5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 监理标服务期为施工期加缺陷责任期(含工程结余资金)。
第二至六标段:工期为 90日历天(其中四、五、六标段管材供货期为10日历天)。
第七标段:工期为30日历天。
第八标段:工期为2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201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3.6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其他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拟任项目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总监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职务;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凿井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5年类似业绩(农村饮水安全)3份(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证明);近5年类似业绩(农村饮水安全)3份(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第四、五、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塑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省级涉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具有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经过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质量检测且合格(2013年以来) ,近5年类似业绩(农村饮水安全)3份(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如委托代理人投标,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企业正式职工(委托代理人出具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
第七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招标货物的生产、安装、调试能力的厂家。产品经过省及省以上有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的树脂水表箱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
第八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招标货物的生产、安装、调试能力的厂家,产品经过省及省以上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并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水表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委托代理人出具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
3.7投标企业开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至开标期间由项目所在地或注册地开具)、企业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证明(以网上公示为准)(第七标段除外)、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第一、七、八标段除外)。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经销商投标。
3.9每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投标人在两个以上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按标段顺序推荐。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必须为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人员)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中心网址 www.xxggzy.cn )。
4.2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售价:施工和管材、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2日9:00整
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5.2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评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卫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3-21782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雷女士
电 话: 0371-65585905
9. 行政监督部门及监督联系方式:
新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3-207960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新乡市自由路81号
卫辉市监察局: 0373-4471002
卫辉市检察院: 0373-4477202
卫辉市发改委: 0373-4490522
卫辉市政府采购办: 0373-447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