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宝丰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04.09.2014  16:51

1 、招标条件

宝丰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4]873号文下达,工程实施方案由平发改农经[2014]2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配套及群众自筹,招标人为宝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解决宝丰县5个乡(镇)15个行政村和12所学校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涉及农村人口2.4667万人,学校师生0.192万人。

2.2 建设内容:本次饮水安全项目需新建集中供水水厂1处,单村供水站4处,管网延伸4处。

2.3计划工期:施工标(一至五标段)工期为3个月,货物标(六至十标段)工期达到招标人要求;监理标(十一标)工期为15个月(含保修期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采购编号: BFZC2014-BG-058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1个标段,其中施工标5个标段,货物标5个标段,监理标1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石桥镇水厂、高皇庙村、高皇庙小学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入户;

第二标段(施工标):石桥镇胡庄村、闫庄村、王庄村、大牛村及大牛小学、李丰山小学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入户;

第三标段(施工标):石桥镇肖楼村、赵庄村、肖旗乡贺岭村及中和寨小学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入户;

第四标段(施工标):肖旗乡五里头村、三里营村、袁庄村、土桥铺村及裴李小学、范寨小学、白庄小学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入户;

第五标段(施工标):李庄乡马圪垱村、张八桥镇咀陈村、商酒务镇泥河凡村及咀陈小学、泥河凡小学、白塔营小学、姚洼小学、火神庙小学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入户;

        第六标段(管材标):管材、管件、胶水采购(对应:石桥镇胡庄村、闫庄村、王庄村、大牛村及大牛小学、李丰山小学及主管网从水厂至胡庄村、闫庄村、王庄村共约3650米、肖楼新村分口处至大牛村约2200米主管 管材、管件、胶水供应);

第七标段(管材标):管材、管件、胶水采购(对应:石桥镇肖楼村、赵庄村、高皇庙村、高皇庙小学、中和寨小学及主管网从水厂至肖楼新村约3600米和主管网水厂至高皇庙村及赵庄村主管道约3000米);

第八标段(管材标):管材、管件、胶水采购(对应:肖旗乡五里头村、三里营村、袁庄村、土桥铺村及裴李小学、范寨小学、白庄小学及主管网从肖旗水厂至袁庄村、土桥铺村约3340米和主管网从肖旗乡水厂至五里头村、三里营村约5480米);

第九标段(管材标):管材、管件、胶水采购(对应:李庄乡马圪垱村、张八桥镇咀陈村、商酒务镇泥河凡村、肖旗乡贺岭村及咀陈小学、泥河凡小学、白塔营小学、姚洼小学、火神庙小学);

      第十标段(机电设备标:含水表、水表池):机电泵、压力罐、消毒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柴油发电机组等购置与安装及水表、水表池购置。

第十一标段(监理标):上述工程的施工(含材料采购)的全过程监理及伴随服务。

(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一、二、三、四、五标段)

第一、二、三、四、五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企业2011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1、2012、201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7)具有企业所在地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日及以后)。

货物标:(第六、七、八、九、十标段)

      第六、七、八、九标段: (1)要求投标企业必须是塑料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省部级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检测报告及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具有生产Φ250(含Φ250)以下所有规格口径管材及配件能力;(3)2011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以合同日期为准),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1、2012、201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4)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第十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应具备压力罐或水表生产、供应、安装能力;压力罐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水表产品必须是2010年以来新下发的新标准生产许可企业,同时具有滴水计量水表生产许可证,执行国家2007新标准,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许可批件。(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1、2012、201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压力罐生产企业或水表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3)企业近三年(2011年8月1日起)内完成过类似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日期为准);(4)产品通过相关部门质量认证。

      监理标:(十一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2011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任职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必须有5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2 施工、管材、监理标投标人须已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并公示。

3.3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4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7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和监理标投标单位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2011年8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前述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至少一年社保证明或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8投标人对相同专业工程最多投报两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施工标投标单位另提供一套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货物标投标单位提供一套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监理标投标单位另提供一套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14年 9 5 日—2014年 9 12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报名。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9月30日9:00;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崔先生

电          话:0375-65858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 系 电话:0375-3890368  13781804242

传          真:0375-3890368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