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镇平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14BHN-1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豫发改投资【2014】87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镇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建设地点:镇平县境内
2.3、规模:共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504万人,学校师生 0.03 万人,工程总投资约 1261万元。
2.5、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监理等。
2.7、本工程共划分为10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水源井工程1个标段,土建安装工程2个标段,管材采购 5个标段,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1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 监理标
第二标段 水源井工程
第三标段 土建施工及管网安装工程(王岗乡砚台村,卢医镇郝沟村,枣园镇沟王村,枣园中心小学)
第四标段 土建施工及管网安装工程(张林镇沙河刘村,公吉王村,玉皇阁村,贾庄村;贾宋镇苇子坑村;石佛寺镇大仵营村;雪枫办事处南张庄村)
第五标段 PE管材、管件购置Ⅰ(王岗乡砚台村)
第六标段 PE管材、管件购置Ⅱ(石佛寺镇大仵营村;枣园镇沟王村;枣园中心小学)
第七标段 PE管材、管件购置Ⅲ (贾宋镇苇子坑村;雪枫办事处南张庄村;卢医镇郝沟村)
第八标段 PE管材、管件购置Ⅳ(张林镇沙河刘村,玉皇阁村)
第九标段 PE管材、管件购置Ⅴ(张林镇公吉王村,贾庄村)
第十标段 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同类工程施工或供货业绩。
3.2、资质要求:
第1标段: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201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达到6人以上,其中总监1名,监理工程师2名,至少有3人持有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有合法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第2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凿井企业具有凿井贰级及以上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2011、2012、201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有合法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第3—4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经年检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1、2012、201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有合法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第5—9标段: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注册资金在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资格的管材生产企业(可同时生产同类品牌管材及管件),产品经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省级及以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批件,其产品通过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的检测;2011、2012、201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有合法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第10标段:投标人须为潜水泵、压力罐、水质消毒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应具有生产厂家货物经销授权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注册资金在600万元以上(不含600万元),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主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能够提供安装、调试以及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2011、2012、201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压力罐生产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用等级证书,消毒设备具有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有合法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1-9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时须按“镇平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通知”的规定提交下述资料:查询申请(要详细说明查询事由、提供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4 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施工标)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6 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允许投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7投标人需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nyggzyjy.cn)“投标单位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如果是初次报名需注册会员账号,潜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会员注册要求进行会员注册,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会员注册审核”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负责。
4.2 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8:30~2014年9月8日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9月8日8:30~2014年9月16日18:00。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在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功能中,通过建行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可在系统内打印回执单作为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凭证。
注:潜在投标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时,银行转账应注明***项目第*标段文件费,未按以上要求交纳文件费,报名属于无效报名。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含图纸),售后不退。
4.5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无投标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在招标文件中显示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4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水利网》(www.hnsl.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jy.cn)上发布。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 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4楼
技术咨询电话:0377-61176137
审核咨询电话:0377-61176196
招 标 人:镇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府前街东段
联 系 人:余女士
电 话:0377-65987802-32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49363028
水行政监督部门:
镇平县水利局
电话:0377-65987802-1111
地址:镇平县府前街东段
南阳市水利局
电话:0377-622992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397号
邮政编码:473000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