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传染病医院3吨燃气常压锅炉及辅助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2.08.2014  12:11

一、招标条件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传染病医院委托,就开封市传染病医院3吨燃气常压锅炉及辅助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开封市传染病医院3吨燃气常压锅炉及辅助设备项目

2.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4)123号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总投资:约32万元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竣工交付使用

2.6、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3吨燃气常压锅炉及辅助设备一套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税务登记证;

3.4、投标人须具备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3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须提供河南地区2011年8月1日以来两份同类30万元以上项目的业绩合同;

3.6、投标人须为锅炉的合法生产厂商或合法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取得该品牌产品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3.7、投标申请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12日-2014年8月18日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8  号

窗口。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9月2  日上午9点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开封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人:  常先生

      电    话:  18603785516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孔女士

电    话:  1513787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