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

22.05.2014  17:33

  昨日,市政府印发《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我市将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管理水平提升,守法意识增强,交通秩序良好,交通事故减少。

  今年,我市将完成国、省道干线安保工程80公里,2016年前完成50公里危险路段的整治任务;每年完成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不少于200公里;每年改建、加固危桥不少于10座,34座危桥在活动期间全部改建、加固到位。

  交通运输部门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交通运输部门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创造条件积极推行接驳运输。旅游部门监督旅游组织单位严格执行旅游客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

  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2014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市校车数量和车况的排查,切实掌握当前校车的数量、车况、管理责任制、校车档案、驾驶员基本情况、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等情况。2015年,全市现有的校车全部符合要求,对以后新增的校车,严把入口关。2016年,全市校车步入正规运行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