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成效明显
近年来,沁阳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理念,按照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内容,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活动,成效明显。
为全面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该市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每年由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据统计,近年来,该市累计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先后对受地灾威胁的常平乡水峪寺小南沟村群众实施整体搬迁,对该市紫陵仙神河(泥石流)进行边坡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 坚持每年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登记和预测。通过印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和应急抢险小分队,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易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河道、路段埋设警示标牌90个,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在电视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 二是 建立健全“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害速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应急响应”、“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制度,每月对相关单位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辖区地质灾害隐患降到最低点。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规模大小、威胁程度、威胁对象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高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是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乡(镇)政府、村委、景区、企业等为主体的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落实每个隐患点的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每年组织隐患点周边群众或工作的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输入“焦作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进行严格动态管理。目前,该市对辖区已确定的1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联络、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通过不定期宣传和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了解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