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商局出台措施支持发展众创空间

16.05.2016  15:4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和李克强总理视察工商总局的讲话精神,近日,信阳市工商局出台扶持优惠措施,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大众创新创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再立新功。

  一是支持创新创业人员创办各类市场主体。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创新创业人员开放;严格执行市场主体准入权利清单、负面清单和前置审批清单,坚持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设置限制条件。

  二是放宽创新创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允许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创新创业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创新创业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增设不需前置许可的分支机构,只需向工商部门申请经营场所备案,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初创期从事不扰民行业如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经营项目的创业者,不受创业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其选择居家、众创空间、创客俱乐部等场所办公。

  三是放宽创新创业企业名称登记条件。适应创新创业企业名称个性化需求,允许企业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名称中信阳或县(区)行政区划、字号和行业的前后顺序;允许创新创业企业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各类新型行业用语,满足创新创业企业的发展需求。

  四是着力提升创新创业企业综合竞争力。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争创活动,引导创新创业企业参评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让信用创造财富;推行商标“六书四联动”服务制度,为企业申请认定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提供免费服务,让无形资产转变为竞争实力。

  五是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打假保民生”、“整治霸王合同”促公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中“宽进严管”要求,建立与新的商事制度相适应的查处无照经营工作机制,构建科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