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巡查布控中心购买设备项目谈判邀请函

19.08.2014  16:37

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巡查布控中心购买设备 项目 谈判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光山县财政局批准,光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巡查布控中心购买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谈判范围:                             

1、项目编号:光财竞争性谈判(2014)13号

2、项目名称: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巡查布控中心购买设备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二、谈判货物:数据库服务器、监视器、摄像机、对讲机等

三、对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以上;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四、出售谈判文件信息: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生产厂商针对符合本项目(数据库服务器、对接服务器)的授权书;

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

4、响应人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集中采购机构对响应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待谈判时由谈判小组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谈判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将被拒绝。

注:本采购项目响应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在谈判时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必须更换者,需在响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出售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 8 19 日至2014年 8 25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4 :00— 17 :00(节假日除外)。

出售谈判文件地址:光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响应文件接受地点:光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

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 9 2 日下午 15:30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2014年 9 2 日下午 15:30 分 

开启地点: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光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小屈

电话:0376 -8590196     

采购人: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18737659099

声明: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中间服务费。

八、监督机构:

光山县纪检监察三室、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部

监督电话:0376-8590169  8590198  8590028

                                                                    光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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