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座谈会在郑州召开

13.05.2015  18:51

 

为筹备河南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工作会议,5月7日上午,省地税局“法治地税”座谈会在郑州召开。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5个省辖市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部分县(区)局局长、副局长、税政科长、中心税务所所长参加了座谈。省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吕太昌出席并讲话。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就当前地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存在的突出问题,畅所欲言,并对“法治地税”建设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中,吕太昌总会计师一边听取发言,一边认真记录,不时详细询问相关情况,在发言结束后,对当前进一步做好依法治税,深入推进“法治地税”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为“法治地税”建设打好理论基础。 要学习依法治税的新形势。当前,中央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已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不同于以往的新要求。我省依法治省深入推进,省委九届九次全会提出了详细意见,并进行了具体责任分工。通过学习,要正确认识在新形势下开展“法治地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学习依法治税的新任务。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下发了实施依法治税意见文件。省局党组提出的“坚持以‘三个服务’为引领、奋力建设‘六个地税’、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的总体工作思路,确定“法治地税”为方略。通过明确任务,不断增强在税收工作中开展“法治地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研究,为“法治地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2004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依法治税经验。各单位要对多年来的税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和研究,从中发现依法治税的规律,找到税收与法治的契合点。要对各单位依法治税好的做法进行提炼,形成经验,进行推广,并指导下一步的“法治地税”建设。同时,也要对照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要求,研究各地出现的税收违法案件,找出问题的症结,分析案发的诱因,总结和吸取教训,并在今后的“法治地税”建设中引以为戒,有效避免同类行为再次发生,最大程度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三是加强探索,为“法治地税”建设铺平前进道路。 毋庸讳言,虽然我们在依法治税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有些方面甚至走在了全国税务系统前列,但在许多政策措施、管理制度等顶层设计上,还有不到位、不完善、不合时宜的地方。大家提出的众多实际工作中岗责不清、政策不明等客观问题,就是依法治税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我们一方面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取得准确的问题答案;另一方面,也要正确面对,结合税收工作规律和依法行政要求,积极实践,大胆探索,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加快推进“法治地税”建设进程。

四是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新局面。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是税收治理的一场新革命,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税务部门和全体税务人员共同参与和全力投入。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政策法规部门要牵头,通过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加大税收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等措施,引导全省地税人员树立法治信仰,提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治税能力。一线执法部门要加强普法,一方面要严格贯彻落实税收权责清单,依法执法;另一方面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向纳税人广泛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建设税收法治文化,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促进税法遵从。要推动政府加快税收保障立法,推进税收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政府职能部门和第三方信息协作与执法协助制度,在更高水平上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