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尉氏男子私设伪基站群发广告 被判刑3年

11.11.2014  12:34

手机作为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通信设备,是大多数人获取信息的主要工具,但信息获取的开放性常常导致各类虚假信息泛滥,给我们的生活造成许多困扰。11月5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使用伪装基站发送招工信息的案件,被告人王某因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4年6月22日,被告人王某从他人手中取得伪装基站设备一套,将设备安放在自己的面包车上。第二天,王某在尉氏县张市镇集市上,使用该伪装基站发送招工信息时,被尉氏县公安局张市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经检查发射记录,该伪装基站已经成功发射了12000余条招工信息,致使12000余手机用户受到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王某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招工信息的行为,干扰了公用电信网络信号,破坏了正常的电信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因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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