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字眼”让“公开讨检”失去诚意

27.05.2015  12:00

从河南濮阳市委宣传部获悉,由于所负责的工作推进不力,当地7名干部近日通过报纸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检讨。(5月24日  新京报)

“城区河道截污治污是一项民生工程、市定重点项目,社会关注度高。今年以来,项目进展缓慢,我们的主要责任在于:一是对项目建设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工作做得不实,导致工作推进中的相关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二是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主动,工作衔接不紧;三是对工作推进统筹考虑不够……”这是其中一份署名为“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杜跃武”的检讨。

这份检讨中的“我们”、“不够”、“不紧”“不实”等官方字眼首先就“亮瞎”了笔者的眼睛,“公开检讨”本身是官员勇于担责、自觉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的一个好方式,但是从检讨内容来看,官员们检讨的诚意、检讨的态度还有待进一步考察。

其实检讨从古自今都有,小至芝麻小官,大至显赫官员,不过过去大多是口头检讨,有责任的官员向直接领导或者间接领导承认错误,作相应的承诺。近年来才开始盛行“公开检讨”、“公开述职问责”等多样化的检讨方式。各地通报的“四风”问题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被要求做检讨的就不少,如湖北一民警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被责令书面检讨;又如山东一官员上班时间看电脑视频,被责令深刻检讨;再如甘肃一官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被通报批评,并在职工大会上作出检讨……检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问责,不是“作秀”、也不是“打包票”。

从上述检讨内容来看,该局长并没有深刻认识自己在工作中的问题所在,也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承担相应的责任。检讨书中用的是“我们”,即是相关工作滞后是我们几个人或者几十个人的共同造成的,不是“我”一人之责,换句话说“公开检讨”只是个人代表集体,其检讨诚意显而易见。“不够”、“不紧”、“不实”这些官方语言是什么意思?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提法都是汇报材料中的“常客”,不能说做错了,只能说是“没到位”,至少是有行动,但是由于许多主观以外的原因,最后的结果不尽如人意。多巧妙啊,这就是领导的语言艺术。

目前全国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笔者认为,切忌让“官方字眼”出现在“公开检讨”中,“公开检讨”也应落实在“实”字上,实实在在的检讨,真真切切的问责,不流于形式;“公开检讨”也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检讨官员要从内心树立敢于担当、敢于认错的勇气,以真抓实干的行动,去解决检讨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兑现承诺、践行承诺,方能实现“公开检讨”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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