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9.05.2014  20:58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受偃师市人民医院委托,就偃师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ZTZB[2014]NO.9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 供货地点:偃师市人民医院

3. 供货期: 30天       

4. 招标范围:偃师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注册资金大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

3、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

4、主要设备需要出具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服务器、矩阵切换器等)

5、核心硬件设备需要提供生产制造商对该公司针对“河南省偃师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独家授权。(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服务器、矩阵切换器等)

6、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谈判时递交原件,复印件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 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洛阳市中州中路数码大厦A座16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800元人民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开标事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11日下午3:00

2. 开标时间: 2014年6月11日下午3:00

3.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其他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主要设备须出具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服务器、矩阵切换器等);核心硬件设备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对该公司针对“河南省偃师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独家授权(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服务器、矩阵切换器等)。

以上所有资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329886

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数码大厦A座1612室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