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5.09.2014  13:02

招标编号:宁购通【2014】55号    0635-1409N249

受洛宁县公安局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洛宁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项目(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招标内容:电子警察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所投网络摄像机必须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检测记录系统软件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产品需与原有电子警察系统无缝接入;

5、2011年以来具有同类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 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011年以来的同类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10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洛宁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贺先生                               

电      话:  0379-63130538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都女士 张女士

电      话:0379-64791211转812  0379-69965997转812

传      真:0379-64791211

邮      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