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局:提高思想认识 坚持四个“到位” 全力做好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23.06.2017  15:27

 

      新乡市在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中,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周密部署,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了集中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重视到位。 全省“5﹒15”工作推进会后,5月16日上午,市政府王登喜市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推进会精神,对全市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要充分利用这次集中整治的有利时机,围绕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摸清底数,完善处置措施,主动克服困难,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完成全市集中整治任务。结合新乡实际制定下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7〕252号),及时成立了新乡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王登喜市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王天兴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了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业务办理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也及时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深入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到位。 6月8日上午,新乡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全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进行了表态发言,市政府副市长王天兴围绕如何做好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了深入动员部署。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省厅要求和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也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制定措施,安排部署任务。6月15日,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了土地利用管理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推进会,通报讲评了前一阶段土地利用管理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全市动员部署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抓整改、聚集问题抓整改、从严从实抓整改,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宣传发动,严密组织实施,确保了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紧密结合实际,措施制定到位。 针对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市国土资源部门专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在不实耕地的消化处置上,对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认定的329宗不实耕地分类处置,对堆放占压、平整场地等可以复耕的不实耕地,逐宗落实责任,结合2016年度和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全部复耕到位;对确实不能复耕、拟完善手续的,依法落实占补平衡义务,补充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对永久性占用不能复耕的土地,并且无法办理用地手续的,结合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进行地类变更。在盘活利用城镇空闲土地上,逐宗建立台账,制定整改销号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做到整改一宗,销号一宗。积极引导招商引资项目、各类产业项目按照规划用途优先使用已批准土地。对于部分空闲的地块,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建设内容,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尽快完工销号。对继续使用的土地,加大征收力度,抓紧落实各类补偿,尽快开发利用;对批而未征且不再使用的土地,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区位调整政策要求,调整用地区位。对已供未用的土地,属政府原因的,要重新约定合同,解决问题,尽快开发利用;属企业自身原因的,要依法收回,重新处置利用。对存量空闲土地,需要继续使用的,属于国有建设用地的,由政府依法收回后进行供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上报省政府办理征收手续后使用;不再使用的存量空闲土地,在2017和2018年度变更调查过程中,按照实际地类进行变更。在清理处置违法用地上,对列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全天候遥感监测的105个问题图斑、2014年至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核实以及其他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存量违法用地,逐宗列出处置意见和整改的具体措施。对恶性违法征占土地、违反产业政策用地、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要在全市公开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对国家和省重点基础设施及重大民生项目涉及的违法用地,各县(市)、区要完善用地手续,依法处罚到位后,尽快组织报批。对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不落实,致使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报请市政府予以问责。在加快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遗留问题上,重点解决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和备案的增减挂钩到期项目、126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拆旧复垦、指标归还等遗留问题。对无法完成拆旧区的,新区不再建设,通过调整、核减、撤销、延期、购买指标等办法,解决拆旧复垦和周转指标归还问题;对停建后仍欠指标的,要拆除老的建设区,对无法拆除的,采取异地购买等方式归还指标,如仍无法完成,将直接核减该地区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在清理追缴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和欠缴的土地出让金上,重点追缴近年来济南督察局督察认定、历次审计发现的各类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和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对已征收、占用但未支付补偿费或已支付补偿费但未按国家规定标准实施足额支付的,限期拨付拖欠的征地补偿费,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对未征收、未占用、未补偿的,结合空闲土地处置,尽快落实补偿,尽快开发利用。切实加大土地出让金清缴力度,对已达到收回土地使用权约定时限仍无故拒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在解决部分地方耕地保有量突破保护目标红线问题上,尽管新乡市尚未突破目标红线,但根据耕地面积呈现出的减少趋势,要对耕地减少图斑进行认真统计分析,严控建设占用、未批先建和设施农用地占用等违法行为,有计划合理使用保有量空间资源,尤其是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欠帐较多的县(市)、区,要加大拆旧复垦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要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对实有耕地面积突破(低于)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县(市)、区,按照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于其他建设项目(国家、省重点项目除外)实行耕地“占一补二”,直至实有耕地面积达到耕地保有量目标为止。要加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储备力度,科学制订和下达补充耕地计划,有效拓展补充耕地渠道,确保耕地保有总量“占补平衡”。

      四、全力抓好整改,检查督导到位。 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各县(市)、区对照下发的问题清单,按照整改的具体措施,逐宗逐件建立台帐,实行挂帐整改,对要求2017年底完成整改任务的,制定了年底前完成的处置措施;对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制定了2017年底完成50%和2018年完成50%的处置措施;对要求5年内完成整改任务的,按照每年20%的标准,分别制定了2017年、2018年各完成20%和后3年完成60%的处置措施。每个问题的处置都具体明确到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经办人员,并严格落实“周统计、月通报、季讲评”制度,有效促进了问题的整改。市政府也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定期检查通报。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以及瞒报问题的,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停批建设用地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开展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是守住红线、推动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五个国土”建设、落实“六抓”举措和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六个全覆盖”的重要实践,更是各级必须承担的重任。我们一定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集中整治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敢于碰硬,真抓实干,积极稳妥推动整治行动顺利开展,为有效履行国土资源保护职责、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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