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报送基层社建设运行及改革发展情况的通知

19.12.2015  13:3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豫发〔2015〕20号)精神,有效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改革发展,现对基层社建设运行及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查。

一、基层社建设运行情况调查

    (一)调查对象:全省基层社。

    (二)调查内容:基层社建设运行情况分类。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2.实事求是、准确填报;3.非直管县级调查统计表加盖单位印章后,由所在省辖市供销合作社统一汇总后上报。

二、基层社改革发展情况总结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对基层社改革发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主要内容包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基层社改革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等,字数不少于2500字。

调查表及总结材料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省社合作指导处。

联 系 人:刘国栋  赵晓飞

联系电话:0371—65951159  8650633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省供销社系统基层社建设运行情况分类调查表

2.全省供销社系统基层社建设运行情况调查汇总表

 

 

 

2015年12月10日

 

 

 

 

新建文件夹 (4).rar
e3176152fed31f4765e5a04f2f4dc1e4.rar   (24.0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