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印发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12.12.2014  19:24

12月9日,叶县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叶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加强叶县气象灾害的科学预测和预防,加快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规划》指出,2014-2017年,初步建成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2018-2020年,建成气象多灾种预报预警系统,加大气象灾害易发生区域的工程治理力度,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到2020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人员伤亡减少比例各减少30%、50%,工、农业经济发展以及人类活动控制在气象资源的承载力之内,城乡人居气象环境总体优良,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基本完善。
      《规划》明确提出了组织实施点面结合、全面防御、突出重点的气象灾害防御战略布局。提高城市、农村、重要江河流域、重要交通干线与输变电线沿线和重点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防御能力。
      《规划》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建立“责任到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气象防灾减灾责任制。健全“部门、乡镇、村”三级信息互动网络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管理、组织和协调机制,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规划》,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气象、水利、建设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决策,统一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求各乡镇按“五有”(有职能、有人员、有场所、有装备、有考核)标准组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站,明确分管领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任务。(景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