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取消14类22项不必要证明 发现可以举报

29.10.2015  10:18
取消十四类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 - 新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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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十四类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

  本报讯(记者 孙娟)应聘事业单位要开计划生育证明、报销医药费要开外伤证明、取走家人骨灰还要原单位开同意骨灰取走证明……你的生活中,遇到过多少类似的证明要求?昨日,市政府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通知》,取消了涉及6个部门14类22项相关事项中增加群众负担、不符合简政放权精神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今后,郑州市民在办理相关事项时,这些证明和材料不用再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供。

  《通知》要求郑州市政府各级、各部门,自10月22日起,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部门和单位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时,不得再依据规章和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增设办事前置条件和办事环节;正在实施的,要根据通知精神全面清理取消,并于10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清理取消结果。

  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会不会引起政府部门办事拖延呢?《通知》明确,确需有关证明和核实有关情况的,由相关部门或者办理部门直接征询对应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接受征询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收到征询请求当天予以回复,如果哪个单位或个人借机拖延,将面临严肃的追责。

  郑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的14类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大多数是政府部门自身应当履行的监管职能、职责,交由当事人承担的。此次只是初步梳理的结果,在群众办事的过程中,可能还会发现一些不合理或不必要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大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郑州市政府将继续做明确处理。

  郑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0371)12388(24小时);郑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371)67887372(工作时间)。

  《通知》还要求对于继续增设的不符合简政放权精神要求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或逾期回复征询请求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处理结果在全郑州市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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